
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
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六次分红公告
公告送出日期: 2025 年 6 月 16 日
基金名称 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 ETF
基金主代码 511270
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0 月 12 日
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及《上证 10 年期地方
公告依据 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、《上证 10 年期
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》
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6 日
基准日基金份额净
值(单位:
元)
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
基准日基金可供分
配利润(单位:
元)
本次分红方案(单位:
元/10 份基金份额) 6.00
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第二次分红
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18 日
除息日 2025 年 6 月 19 日(场内)
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6 月 24 日
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,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
分红对象
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。
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。
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
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,
暂不征收所得税。
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。
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,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
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, 在 2025 年 6 月 23 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
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。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。
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,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
保管,不计息。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,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即
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,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
取现金红利。
基金其他有关信息。
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,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,不会降
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,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
险。
特此公告。
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星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